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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通知!出让划拨112块土地!

文章来源:乐居 资讯分类:房价 2019.03.02

2月28日,泰安市站发布,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共112处土地,涉及住宅、教育、商服、工业......

一、计划总量及供应结构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9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751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387亩,存量建设用地5364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9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837亩,其中保障房用地667亩。计划供应商服用地702亩。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60亩,其中教育用地543亩,医疗卫生用地72亩,体育用地499亩,公建用地146亩。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43亩。计划供应工业用地 1909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导向

(一)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土地政策,切实保障核心项目用地。统筹安排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实体经济、脱贫攻坚、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需求。纳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核心制造业项目,优先列入省市核心建设项目;根据需要,年中可对省核心建设项目进行补充、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

(二)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探索工业地产运营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与共同投资建设的、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县级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依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众创空间、研发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三)创新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坚持房地产用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实施的原则,科学管控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将新增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片区综合改造规划,对未纳入规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停止审批,已批复且正在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要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支持盘活产能过剩退出企业土地资产。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产能过剩行业投资管理规定,落实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目录,对列入目录内的建设、改扩建项目,禁止供应土地。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实施收购重组,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创新低效用地盘活路径,鼓励低效用地企业主动退出,收回用地再开发。兼并重组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依实行有偿使用;转产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生产服务业的,可以五年为限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和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管委、泰山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核心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对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供地的方式予以保障。对已安排用地计划的项目,指导用地单位及时完成规划、环评等用地前期手续,做好项目报批服务,提高计划的实施效率。

(二)认真落实各项产业用地支持政策。依据上级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用地政策,细化实施措施,推进产业用地政策落实,主动对接产业用地新需求,保障新产业发展用地,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较大限度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发展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优化。

(三)加强土地供应供后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核心地块开发建设情况的跟踪,推进产业用地监管制度化,实行全流程监管,及时向公开供地计划、供地信息、供地结果等动态信息,接受监督。

泰安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泰安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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